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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主題旅遊系列~世界七大馬拉松~美國波士頓馬拉松自由行6日
更新日:2024/11/28

介紹Present

比賽日期:2025年4月21日 (星期一)

2025年的報名已經截止,歡迎洽詢2026年度賽事

 

 

波士頓馬拉松,是每年於愛國者日(四月的第三個星期一),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舉行的馬拉松比賽。18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成功催生了於1897年創立的波士頓馬拉松,這是全世界最古老的馬拉松比賽[1],也是世界馬拉松大滿貫賽事之一(其它主要賽事包括倫敦馬拉松、柏林馬拉松、芝加哥馬拉松、紐約馬拉松和東京馬拉松)。現在波士頓田徑協會主辦此項賽事。

波士頓馬拉松是世界上最受矚目的馬拉松賽之一,每年都有不下50萬人沿路在穿越美國馬薩諸塞州八個城市的跑道旁圍觀,約2萬多人參賽。

行程內容Detailed Tours

桃園機場 - 前往美國波士頓

今日從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前往美國波士頓機場。抵達之後,即可自行前往飯店辦理入住。

  • 機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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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晨熱身跑(自願參加)- 上午工作人員帶領參加馬拉松博覽會跟領取參賽包 - 下午自由活動 - 傍晚參加在市政廳舉辦的賽前自助晚餐

  • 敬請自理
  • 敬請自理
  • 賽前自助晚餐
上午工作人員協助從飯店步行到波士頓公園 - 乘坐組委會專車前往馬拉松迄點霍普金頓 - 賽後可步行回飯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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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自由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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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士頓 - 搭機返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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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達台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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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航班Flight Schedule

美國航空

去程

AA8424 桃園10:00 / 成田14:20

AA8476 成田18:25 / 波士頓18:15

回程

AA8475 波士頓13:20 / 成田16:15+1

AA8458 成田18:10 / 桃園20:55

行程規定Regulations

【注意事項】

1. 成行人數:2人以上成行
2. 訂金金額:60,000元+升等費用
3. 尾款繳交期限:機票開立前
4. 證件繳交期限:訂金繳交後一週內
5. 報名截止日:售完為止
6. 如遇行程景點休假、住宿飯店調整、或遇『如:天侯不佳、交通阻塞......等』不可抗拒之現象,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之權利。
7. 如有特殊餐食者 (素食) ,最少請於機票開立前告知承辦人員 (不含假日) 。
8. 如遇季節性的變化,將隨著季節性變更餐食內容,本公司保有變更餐食內容之權利。
9. 行程、班機時間、住宿飯店之確認,請以行前資料為主。
10. 報名後,觀光局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即生效力,變更或取消行程將依契約內容辦理。
11. 報名行程確認後三日內支付訂金,所有費用需於機票開立前付清。
12.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旅遊權益,年滿70歲以上、行動不便以及未成年之貴賓,需有成年之親友同行,以維護您旅途上的安全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‧‧‧ 疾病檢疫 ‧‧‧
a. 出國前可上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際疫情資訊,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,請於出國前4至6週至「旅遊醫學門診」由醫師評估接種疫苗或服用藥物之需求;旅途中或返國途中如出現發燒、嘔吐、腹瀉、皮膚出疹、黃疸等症狀時,請於返國時向機場檢疫人員通報;因傳染病有潛伏期,如回國後出現上述不適症狀,應儘速就醫,並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,做為診斷及治療之參考。
b. 相關國際疫情、防治措施及全國12家旅遊醫學門診相關資訊,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 (http://www.cdc.gov.tw)「入出境健康管理」專區查詢,或1922(國外可撥+886-800-001922)防疫專線洽詢。

★馬拉松為特殊行程,名額確定後與飯店付款後,取消恕無法退費,敬請見諒★
 

簽證資訊Visa

【護照&簽證規定】

1. 請確認護照效期必須於本行程回國日算起,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,方可出國。
2. 旅客為雙重國籍者,進出中華民國國境,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、出國境。
3. 役男(年滿18歲至服兵役前)或接近役齡男子(年滿16歲至18歲),請向所屬兵役管轄機構,加蓋允許出境兵役章。

訪美旅客請於出發前一週自行上網申請ESTA
1. 持ESTA入境美國,符合資格的台灣護照持有人可以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停留90天或90天之內而無需取得簽證,若符合某些規定的話
2. 每份申請都必須提供英文的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護照資訊等。申請者亦須回答有無傳染疾病、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、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以及其他相關問題。兒童不分年齡,均須取得個別ESTA授權許可。申請者亦須提供信用卡或金融卡資訊,以支付ESTA申請費用,約14美金。
3. 建議儘早申請ESTA。VWP旅客在申請ESTA授權許可前,不需行程具體規劃,但請記得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72小時。
4. 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通常是二年或護照到期日,以二者較早發生者為準。請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的ESTA問答集,了解哪些情形必須重新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若旅客換發新護照、更改姓名、變性、改變國籍、或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,則必須重新申請ESTA旅行許可。否則,旅客在授權許可效期內均可前往美國,無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
5. 旅客若已具備有效的觀光簽證,只要旅行目的符合觀光簽證(B),且簽證尚未過期或遭撤銷,仍可使用該簽證。此情況下,不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具有效簽證者皆不需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

小費說明Related Costs

 極上、主題旅遊專線:(02)2503-1998

◎ 團費內含 ◎ 
1. 台北-紐約 來回經濟艙機票。
2. 兩地機場離境稅、代辦服務費
3. 二人一室飯店住宿四晚(飯店不含早餐,如有需要可以現場自行加購),單人者需補單人房價差,金額 請洽客服人員。
4. 250萬履約責任險+20萬意外醫療險。不含旅遊平安險,若有需要請自行購買。
5. 馬拉松報名費,報名一經成功,不可因個人因素而取消報名,取消亦無退費。
6. 報名截止日:售完為止

◎ 費用不含 ◎
1. 每日旅館客房清理及行李小費。
2. 個人護照及美國簽證費用。
3.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,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。
4. 純係私人之消費:如行李超重費、飲料酒類、洗衣、電話、電報及私人交通費。
5. 不含馬拉松比賽現場至飯店來回接送 (近終點,走路至接駁車約20分鐘)
6. 建議旅客務必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、以保障及維護旅客旅遊期間之權益!

◎ 行程報價、次序、內容及住宿飯店,本公司保留調整之權利,以行前旅遊行程表資料為準。

●可延回與續住飯店,報價請來電詢問。

旅遊錦囊Tourist Guide

◎ 小費 ◎ 
在美加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,是一種國際禮儀,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;然而小費之收取非硬性強收,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、當地導遊及司機,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給予。如表現佳,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,如表現不盡理想,您可斟酌給予。

以下僅將各項有必要給予小費的建議如下,以供參考:

1.隨團服務的領隊/導遊/司機:(單位:美金)

8天團 9天團 10天團 11天團 12天團 13天團
80 90 100 110 120 130

*以上金額皆含司機/領隊/導遊

2.房間清潔費:每房每天美金1元,請置於枕頭上。
3.行李服務員上、下大行李之小費:每件行李美金1元。
4.其他服務費,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,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,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。

 

◎ 電話 ◎ 

  • 人在台灣,打電話到美加
    台灣國際冠碼+美加國碼+當地區域號碼+電話號碼
    =002 +1 + 當地區域號碼+電話號碼
  • 人在美加,打電話回台北家中
    美加國際冠碼+台灣國碼+台北區域號碼+台北家中電話
    =011+ 886 + 2 +台北家中電話
  • 人在美加,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
    美加國際冠碼+台灣國碼+行動電話0以後的號碼
    =011+ 886 + 932.......(
    即0932....不撥0)

安全守則Safety Code

【安全守則】

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,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,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,也是保障您的權益。
(1) 請於班機起飛前三小時抵達機場,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。
(2) 進入海關後,如購買免稅物品,請把握時間,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。
(3) 搭乘飛機時,請隨時扣緊安全帶,以免亂流影響安全。
(4)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,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,小心扒手在身旁。
(5)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,以測安全;勿在燈上晾衣物;勿在床上吸煙,聽到警報器響,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。
(6)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,並切記勿單獨入池。
(7)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。
(8) 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,勿任意移動。
(9) 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。
(10)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,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。
(11)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,頭、手請勿伸出窗外,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。
(12)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,聽從工作人員指揮。
(13)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,請告知領隊或團友,並應特別注意安全。
(14)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。
(15)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,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。
(16) 遵守觀光區、餐廳、飯店、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。
(17) 藥物:胃腸藥、感冒藥、暈車藥、私人習慣性藥物。
(18) 錢幣:
       台灣出境 (A)台幣:現金不超過60,000元  (B)外幣總值:不超過美金10,000 元(旅行支票,匯票不計)
       入境美國 (A)台幣、外幣、旅支、匯票等,總值不得超過美金10.000元,超過者需申報。
       入境加拿大 (A)台幣、外幣、旅支、匯票等,總值不得超過加幣10.000元,超過者需申報。
(19) 政府規定自87.10.01起,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,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。
(20) 民航局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,自2009年2月20日起,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,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,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。惡意違規者,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。
(21) 提醒您: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。入住飯店時,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,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,各家飯店對房間內(室內)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,最低金額200美金(加幣)起。請旅客特別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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