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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主題旅遊系列~世界七大馬拉松~美國芝加哥馬拉松自由行6日
更新日:2024/11/28

介紹Present

比賽日期:2025年10月12日 (星期日)

 

 

芝加哥馬拉松(Chicago Marathon)每年舉行一次,是世界馬拉松大滿貫之一(其他分別是倫敦馬拉松、柏林馬拉松、東京馬拉松、紐約馬拉松和波士頓馬拉松)。芝加哥馬拉松於1977年設立,首次比賽於1977年9月25日舉行。1987年起比賽開始每年定期舉行。2008年起,美國銀行成為主要贊助商,官方冠名為「美國銀行芝加哥馬拉松」(Bank of America Chicago Marathon)至今。

行程內容Detailed Tours

桃園機場 - 直飛美國芝加哥

今日從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前往美國芝加哥國際機場。抵達之後,即可自行前往飯店辦理入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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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官方5公里跑 - 自行前往EXPO領取選手包 / 自由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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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芝加哥馬拉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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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自由活動 - 前往芝加哥機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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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機返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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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達台灣

    參考航班Flight Schedule

    10/09  長榮航空  BR056 桃園20:00 / 芝加哥20:45

    10/13  長榮航空  BR055 芝加哥00:30 / 桃園05:20+1

    行程規定Regulations

    【注意事項】

    1. 成行人數:2人以上成行
    2. 訂金金額:60,000元+升等費用
    3. 尾款繳交期限:機票開立前
    4. 證件繳交期限:訂金繳交後一週內
    5. 報名截止日:售完為止
    6. 如遇行程景點休假、住宿飯店調整、或遇『如:天侯不佳、交通阻塞......等』不可抗拒之現象,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之權利。
    7. 如有特殊餐食者 (素食) ,最少請於機票開立前告知承辦人員 (不含假日) 。
    8. 如遇季節性的變化,將隨著季節性變更餐食內容,本公司保有變更餐食內容之權利。
    9. 行程、班機時間、住宿飯店之確認,請以行前資料為主。
    10. 報名後,觀光局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即生效力,變更或取消行程將依契約內容辦理。
    11. 報名行程確認後三日內支付訂金,所有費用需於機票開立前付清。
    12.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旅遊權益,年滿70歲以上、行動不便以及未成年之貴賓,需有成年之親友同行,以維護您旅途上的安全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    ‧‧‧ 疾病檢疫 ‧‧‧
    a. 出國前可上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際疫情資訊,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,請於出國前4至6週至「旅遊醫學門診」由醫師評估接種疫苗或服用藥物之需求;旅途中或返國途中如出現發燒、嘔吐、腹瀉、皮膚出疹、黃疸等症狀時,請於返國時向機場檢疫人員通報;因傳染病有潛伏期,如回國後出現上述不適症狀,應儘速就醫,並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,做為診斷及治療之參考。
    b. 相關國際疫情、防治措施及全國12家旅遊醫學門診相關資訊,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 (http://www.cdc.gov.tw)「入出境健康管理」專區查詢,或1922(國外可撥+886-800-001922)防疫專線洽詢。

    ★馬拉松為特殊行程,名額確定後與飯店付款後,取消恕無法退費,敬請見諒★
     

    簽證資訊Visa

    【護照&簽證規定】

    1. 請確認護照效期必須於本行程回國日算起,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,方可出國。
    2. 旅客為雙重國籍者,進出中華民國國境,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、出國境。
    3. 役男(年滿18歲至服兵役前)或接近役齡男子(年滿16歲至18歲),請向所屬兵役管轄機構,加蓋允許出境兵役章。

    訪美旅客請於出發前一週自行上網申請ESTA
    1. 持ESTA入境美國,符合資格的台灣護照持有人可以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停留90天或90天之內而無需取得簽證,若符合某些規定的話
    2. 每份申請都必須提供英文的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護照資訊等。申請者亦須回答有無傳染疾病、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、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以及其他相關問題。兒童不分年齡,均須取得個別ESTA授權許可。申請者亦須提供信用卡或金融卡資訊,以支付ESTA申請費用,約14美金。
    3. 建議儘早申請ESTA。VWP旅客在申請ESTA授權許可前,不需行程具體規劃,但請記得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72小時。
    4. 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通常是二年或護照到期日,以二者較早發生者為準。請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的ESTA問答集,了解哪些情形必須重新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若旅客換發新護照、更改姓名、變性、改變國籍、或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,則必須重新申請ESTA旅行許可。否則,旅客在授權許可效期內均可前往美國,無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
    5. 旅客若已具備有效的觀光簽證,只要旅行目的符合觀光簽證(B),且簽證尚未過期或遭撤銷,仍可使用該簽證。此情況下,不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具有效簽證者皆不需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

    小費說明Related Costs

     極上、主題旅遊專線:(02)2503-1998

    ◎ 團費內含 ◎ 
    1. 台北-芝加哥 來回經濟艙機票。
    2. 兩地機場離境稅、代辦服務費
    3. 二人一室飯店住宿三晚(飯店不含早餐,如有需要可以現場自行加購),單人者需補單人房價差,金額 請洽客服人員。
    4. 250萬履約責任險+20萬意外醫療險。不含旅遊平安險,若有需要請自行購買。
    5. 馬拉松報名費,報名一經成功,不可因個人因素而取消報名,取消亦無退費。
    6. 報名截止日:售完為止

    ◎ 費用不含 ◎
    1. 每日旅館客房清理及行李小費。
    2. 個人護照及美國簽證費用。
    3.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,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。
    4. 純係私人之消費:如行李超重費、飲料酒類、洗衣、電話、電報及私人交通費。
    5. 不含馬拉松比賽現場至飯店來回接送 

    6. 建議旅客務必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、以保障及維護旅客旅遊期間之權益!

    ◎ 行程報價、次序、內容及住宿飯店,本公司保留調整之權利,以行前旅遊行程表資料為準。

    ●可延回與續住飯店,報價請來電詢問。

    旅遊錦囊Tourist Guide

    ◎ 小費 ◎ 
    在美加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,是一種國際禮儀,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;然而小費之收取非硬性強收,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、當地導遊及司機,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給予。如表現佳,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,如表現不盡理想,您可斟酌給予。

    以下僅將各項有必要給予小費的建議如下,以供參考:

    1.隨團服務的領隊/導遊/司機:(單位:美金)

    8天團 9天團 10天團 11天團 12天團 13天團
    80 90 100 110 120 130

    *以上金額皆含司機/領隊/導遊

    2.房間清潔費:每房每天美金1元,請置於枕頭上。
    3.行李服務員上、下大行李之小費:每件行李美金1元。
    4.其他服務費,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,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,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。

     

    ◎ 電話 ◎ 

    • 人在台灣,打電話到美加
      台灣國際冠碼+美加國碼+當地區域號碼+電話號碼
      =002 +1 + 當地區域號碼+電話號碼
    • 人在美加,打電話回台北家中
      美加國際冠碼+台灣國碼+台北區域號碼+台北家中電話
      =011+ 886 + 2 +台北家中電話
    • 人在美加,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
      美加國際冠碼+台灣國碼+行動電話0以後的號碼
      =011+ 886 + 932.......(
      即0932....不撥0)

    安全守則Safety Code

    【安全守則】

   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,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,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,也是保障您的權益。
    (1) 請於班機起飛前三小時抵達機場,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。
    (2) 進入海關後,如購買免稅物品,請把握時間,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。
    (3) 搭乘飛機時,請隨時扣緊安全帶,以免亂流影響安全。
    (4)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,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,小心扒手在身旁。
    (5)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,以測安全;勿在燈上晾衣物;勿在床上吸煙,聽到警報器響,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。
    (6)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,並切記勿單獨入池。
    (7)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。
    (8) 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,勿任意移動。
    (9) 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。
    (10)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,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。
    (11)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,頭、手請勿伸出窗外,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。
    (12)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,聽從工作人員指揮。
    (13)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,請告知領隊或團友,並應特別注意安全。
    (14)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。
    (15)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,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。
    (16) 遵守觀光區、餐廳、飯店、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。
    (17) 藥物:胃腸藥、感冒藥、暈車藥、私人習慣性藥物。
    (18) 錢幣:
           台灣出境 (A)台幣:現金不超過60,000元  (B)外幣總值:不超過美金10,000 元(旅行支票,匯票不計)
           入境美國 (A)台幣、外幣、旅支、匯票等,總值不得超過美金10.000元,超過者需申報。
           入境加拿大 (A)台幣、外幣、旅支、匯票等,總值不得超過加幣10.000元,超過者需申報。
    (19) 政府規定自87.10.01起,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,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。
    (20) 民航局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,自2009年2月20日起,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,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,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。惡意違規者,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。
    (21) 提醒您: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。入住飯店時,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,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,各家飯店對房間內(室內)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,最低金額200美金(加幣)起。請旅客特別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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